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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投资项目监管的启示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工程项目管理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2-3-1 11:22:49

  美国对建设监管的做法和经验,在许多方面都很有启发意义,结合我国建设项目的监管工作以及对国家重大项目的稽查工作,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加强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稽查监督从1998年国家成立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以来,对国家出资的重大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大为加强,从近两年的工作看,主要侧重于对工程项目的工程投资、进度、质量建设程序、招投标等方面的事后检查,这种检查作为项目整体监督的一部分是非常重要的,也取得了明显成果,查处了一些单位和个人,为国家挽回了一些损失。但从美国的经验看,仅仅侧重于事后检查是远远不够的,因为等问题发生了再去发现、纠正,虽然也能挽回一些损失,但一些大的损失和浪费却难以挽回,一些工程质量问题的纠正也要花费很多资金和时间。因而必须建立起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紧密结合的制度,将稽查的关口前移,即配合各职能部门管理,对项目的开工条件,工程概算资金的使用情况,工程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以及评标结果是否客观、公正、公平,工程竣工验收前对整个工程资金使用和工程质量等进行事前稽查,使一些问题在前期尽可能得到纠正,避免在日后工程建设中出现,给国家造成更大损失。因此,只有实施全过程监管,才能实现监管的真正目标。

  项目监管要规范化、制度化监管工作本身的规范化、制度化,是确保监管工作有序进行的前提。监管部门各自的职责范围、权限、处罚的依据和标准均须经法律程序明确下来,才能做到有法可依。美国政府部门对项目的监管也主要依据确定的条例、规则进行,而且对各个监管部门的职责范围、权限、处罚的依据和标准等也都有明确规定。

  各类监管部门相互补充,形成了有机整体。目前,我国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管体系还比较混乱,各部门各自为政,多头检查,其间缺乏沟通与协调,整改的标准也不尽一致。有些检查更是浮在表面,走过场,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促进作用。这种状况导致一些项目忙于应付各种名目的检查,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建设项目的正常实施。对此,急需明确各个监管主体及其职责和权限。与此同时,监管主体工作必须将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纳入规范化、程序化的监管之中。

  建立量化指标体系和项目监管信息系统美国项目评估评价有着一套完整、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对项目的工程进度、财政状况、未来还贷能力,及时掌握,从而将项目的主要情况掌握在自己手中。我国目前还缺乏一套完整的建设项目的投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控制、财务评价等方面的指标体系,从而对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投资及其效应不能有效监控。如对国债项目的资金到位情况、工程进度、概算及其调整、投资的拉动效应等信息不能及时掌握,就会对宏观决策产生一定影响。因此,首先要研究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关于建设项目的量化指标体系;其次,要形成规范的建设项目信息报告制度,并建立起上下左右沟通的信息传递网络系统,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各类数据。一方面向宏观决策部门提供决策的信息依据;另一方面,指导、协调建设项目的各种关系,更好地为建设项目服务。这方面应各自加快推进,以适应项目监管工作的需要。

  尽快建立信誉评价制度尽管目前我国在咨询、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供应直至建设单位推行了资格证书管理制度,但从实践看,在工程建设中存在一个突出的问题是缺乏合同观念,没有信誉约束机制,一些中标者不讲信誉,不按合同价执行,随意涨价;有的不按期交货;有的质量达不到要求;有的花钱买资格骗取中标等等。而建设单位往往无能为力,为了保证工期要求,常常迁就满足承包商的不合理要求,致使市场秩序混乱,影响了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应尽快在我国投资建设领域建立起信誉评价制度,对承担工程建设的各类中标商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具体内容:一是建立分类的信誉评价指标体系;二是建立信誉评价数据的管理系统;三是将履约差、信誉低的承包商列入名单,公开发布,并视其情节,给予警告或取消一定时期、一定范围投标资格,以建立起内在的风险和信誉约束机制,为建设市场的良性运作提供保证。

  加强稽查人员的专业培训稽查人员工作和业务水平,直接关系到稽查工作的质量。美国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人员多为专业人员,如联邦交通部总检察长办公室的检查人员、旧金山市公共工程检查局的140名检查人员均为专业人员,而加州交通厅工程师服务中心拥有8000名注册工程师,其中600名为监理工程师。因为项目监管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检查别人的人,其业务水平至少不能低于被检查人员,否则很难查出问题,起不到有效的监督作用。我国开展项目稽查工作的时间不长,从国家计委第一批稽查人员经过培训上岗以及两年多来的稽查实践看,培训工作极为重要。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对稽查人员的专业和政策水平的培训,一方面选拔优秀专业人员充实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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