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管理网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回到首页 | 联系我们 | 收藏本站
免费注册会员 | 登陆
工程管理论坛
工程经理圈 工程经理博客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工程管理网 >> 工程文库 >> 行业聚焦 >> 公路 >> 正文
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中业主与承包商间的协调问题
作者:王勇 来源:中国论文库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2-4-28 21:35:01

  【摘 要】一个工程项目代表着不同利益方的项目管理,其中业主方的项目管理是管理的核心[1],因为业主方是工程项目生产过程中知识、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的结合体,也是工程项目生产的总组织。在业主方与参与方利益冲突关系上,业主方在项目的管理过程中要站在对其进行宏观调控,严格把关上要进行微观调控,认真监控整个实施过程,确保自身的利益不受损失,按计划完成任务。

  1、项目管理概述

  项目管理是以实现项目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和项目目标的综合优化,通过一个临时性的专门组织,高效率的对项目进行组织、计划、指导和控制。项目管理与传统的只能管理比较,它是以项目为对象的系统管理方法,注重于综合性管理,在时间上,项目管理工作会对其严格控制,在通过对项目进行科学的管理达成目标的基础上,降低项目组织的成本与风险,提高项目运作的成功性与效率,最大限度地使客户满意,从而保证项目的成功。业主方最关心的是投资的回报率,所以在造价和工期、质量和安全上更为关注,项目管理便是以造价和工期、质量和安全为中心而展开的。

  2、公路建设业主方项目管理概述

  2.1公路建设及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概述

  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一个或若干个互有内在关联的单位工程组成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的建设单位,这就是公路工程项目,也称为公路基本建设项目。公路项目建设管理,是指在即定的约束条件下,以公路建设项目为对象,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的内在规律,对从构思项目到完成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的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以确保该公路工程项目在允许的费用限额和要求的质量标准下如期完成,从而最优地实现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目标。

  对于同一个公路项目,无论是广义的公路建设项目管理,还是狭义的公路建设项目管理,虽说双方的管理任务和管理目标是不同的:因为,一般说来,前者一般包括从规划、立项到交付使用后评价全过程的管理,而后者,即就狭义的来讲,是指公路实施阶段的管理。在该阶段上,按照实施管理的参与者来分,主要有施工单位的项目管理、业主的项目管理和监理方的项目管理。但是,这两者之间仍然需要建立一种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的关系,这种关系体现于经济合同上。

  2.2业主项目管理与承包商项目管理的区别

  业主项目管理和承包商的项目管理具有本质的区别,但两者也有类似的地方。其主要区别在于:①阶段不同:前者可涉及全过程,后者仅指承建过程;②工作内容不同:前者可涉及全过程、全方位的内容,后者仅涉及承建过程的内容;③代表的利益不同:前者代表业主利益,后者代表承包商的利益;④业主选择的对象不同:前者业主选择的是咨询人员,后者业主选择的是承包商;

  ⑤与业主的合同关系不同:前者为管理(咨询)合同,后者为承包合同;⑤取费性质不同:前者为咨询费,后者为承包费;⑦性质不同:前者为咨询,后者为承包;⑧实施者不同:前者是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和个人,后者为承包商;⑨实现的目标不同:前者为业主目标,后者为承包合同目标;⑩承担的风险不同:前者风险小,后者风险大。其共同性在于:业主和承包商项目管理同时存在;管理原理相同;管理方法与使用技术相同;管理者的知识结构有相同之处。

  3、业主方项目管理的职能

  3.1计划职能

  工程项目计划就是根据项目目标的要求,对项目范围内的各项活动做出合理安排。它系统的确定了项目的任务,进度和完成任务所需要的资源等,使项目在合理的工期内,用尽可能低的成本和以尽可能高的质量完成[2]。

  3.2组织职能

  组织的含义有两重,一是指组织机构,二是指组织行为。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是为进行项目管理、完成项目计划、实现组织职能而进行的项目组织机构的建立、组织运行与组织调整等组织活动。项目组织是实现项目计划、完成项目目标的基础条件,组织的好坏对于能否取得项目成功具有直接的影响。

  3.3控制职能

  为了确保一切按计划进行,控制职能项目开始后要监控进程。项目的完成必须按合同和计划控制它的进度,范围,费用,质量,风险等,以上的每一个步骤操作不利都会造成严重后果,使项目不能及时的完成或者无法完成。在决定采取纠错措施之前,对几种可供选择的措施进行评估,这样可以确保项目回复到项目的时间、工作范围和预算的约束中来。及时地定期检测实际进程,并于计划进程相比较是控制项目的关键。因为营销论文" target="_blank">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国内以至国际上部分承包商为拿到项目,实行低报价高索赔的方式赢得利润。大部分索赔是通过管理上与合同上的漏洞,迫使业主方改变工作

[1] [2] 下一页

文章录入:web33742    责任编辑:web33742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中国工程管理网 | 收藏本站 |京ICP备10012994号
    共创国际项目管理顾问旗下网站:中国研发管理网 | 项目管理者联盟 | 中国工程管理网
    VIP会员 |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刊物出版 | 沙龙会议 | 人才服务 | 广告投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5-2014 21CPM.COM 工程管理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60517号